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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精選2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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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醫院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醫院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精選2篇)

爲響應進一步推進健康九江建設的相關精神,提高醫療行業生態文明建設水平,促進資源回收利用,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等八部門關於在醫療機構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管理要求,以提升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爲目標,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外露、垃圾不拋撒和“全程分類”爲標準,進一步規範我市衛生計生系統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改善生活環境。到20xx年底,全院全面實行垃圾分類,生活垃圾分類知曉率、參與率達100%。到2020年底,全院地對產生的生活垃圾實現準確分類投放、暫存,並與各類垃圾回收單位按分類進行有效銜接,分類運輸、分類處理。

二、組織機構

成立九江學院附屬醫院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醫院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總務科、黨院辦、院感辦、醫務科、護理部、門診部科室負責人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在醫院總務科。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落實上級文件精神,對全院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總體籌劃部署、落實、協調、督查、總結。

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要求

(一)分類類別要求

1、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重金屬、有毒的物質或者對環境造成現實危害或者潛在危害的廢棄物。包括廢電池、廢熒光燈管、廢燈泡、廢水銀溫度計、廢油漆桶、廢家電類、過期藥品、過期化妝品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的餐廚垃圾,及各病區產生的瓜果皮核剩飯剩菜等。

3、可回收垃圾分爲:紙類、金屬(易拉罐、牙膏皮等)、塑料(各種飲料瓶等)。

4、其他垃圾:危害較小,但無再次利用價值,如建築垃圾類,生活垃圾類等。

(二)分類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醫院應當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則,集中或定點設立容器,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實行收集、暫存,並在醒目位置有害垃圾標誌。

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在易腐垃圾主要產生區域設置專門密閉容器單獨投放易腐垃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根據可回收物的種類和產生量,設置專門容器和臨時存儲空間,定點投放和暫存。

4、全院放置四種生活垃圾桶,黑色污物袋裝生活垃圾,黃色垃圾袋裝醫療垃圾,利器盒裝鋒利的垃圾。污物入袋應嚴格按分類棄入不同的顏色袋中,生活垃圾和醫療垃圾不可混裝。

5、收集容器必須有密封蓋、防滲漏、防蠅、防鼠、並便於搬運及消毒。封扎、運送、不得外露外泄。

(三)分類處置要求

1、有害垃圾處置要求。與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置單位簽訂合同,根據有害垃圾的品種和產生數量合理確定或約定收運頻率,並按相關要求處置。

2、易腐垃圾處置要求。與易腐垃圾專業處置單位簽訂合同,每日產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專業處置單位上門收集並處理。

3、可回收物處置要求。應當統一處置醫院產生的可回收物,與再生資源回收單位做好交接、登記和統計工作,實現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資源回收單位向再生資源利用單位提供輸液瓶(袋)類可回收物時,應當說明來源並做好登記,確保可追溯。再生資源利用單位利用這類可回收物時不得用於原用途,用於其他用途時不應危害人體健康。

(四)使用後輸液瓶(袋)的分類管理要求

1、對於未被患者血液、體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輸液瓶(袋),應當在其與輸液管連接處去除輸液管後單獨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後的輸液管、針頭等應當嚴格按照醫療廢物處理,嚴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輸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殘留少量經稀釋的普通藥液的輸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輸液瓶(袋)處理。醫療機構應當科學、規範、節約用藥,提高藥物使用效率,減少浪費,降低藥品消耗和環境承載壓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輸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體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納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傳染病區使用,或者用於傳染病患者、疑似傳染病患者以及採取隔離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輸液瓶(袋),應當按照感染性醫療廢物處理。

(2)輸液涉及使用細胞毒性藥物(如腫瘤化療藥物等)的輸液瓶(袋),應當按照藥物性醫療廢物處理。

(3)輸液涉及使用易製毒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的輸液瓶(袋),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四、分類管理工作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

調研醫院生活垃圾產生情況,建立責任機制,培訓專業人員,負責醫院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各類生活分類處置方案方案和工作流程,與各類垃圾的回收、處置、利用單位簽訂垃圾回收合同或協議,根據各種垃圾的產生量準備相應的分類處置所需工具(容器)、暫存場所等。

(二)實施階段(20xx年8月——20xx年10月底前)

根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開展分類管理工作,並不斷完善制度建設。

(三)整改階段(20xx年11月——2020年6月底前)

一是針對分類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認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明確整改目標、任務、時限和具體措施,逐項抓好落實。二是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確責任。三是各相關部門相互協作,促進醫院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落實到位。

(四)總結階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底前)

醫院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進行認真總結,並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

醫院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醫院年度工作當中來,落實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主體責任,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醫院領導要承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親自籌劃部署。領導小組根據醫院實際,建立責任分工,制定工作制度,把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各項任務分解到人。

(二)建立機制,規範管理。

醫院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要建立垃圾分類工作臺賬制度,記錄工作開展情況、統計分類投放垃圾量及分類運轉等情況,同時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工作。

(三)嚴格考評,確保實效。

醫院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不定期對各科室、各部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落實整改,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篇二:醫院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

各衛生計生單位:

根據省衛計委轉發國家衛計委等八部門聯合發文《關於在醫療機構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通知》(蘇衛醫政〔2017〕65號)、《關於切實做好醫療衛生機構使用後未被污染輸液瓶(袋)管理工作的通知》(蘇衛醫政〔2017〕58號)、《蘇州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蘇州市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蘇府辦〔2017〕161號)、關於印發《蘇州市醫療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衛計辦〔2018〕44號)、《XX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市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昆政辦發〔2017〕172號)的內容要求,提高醫療衛生行業生態文明建設水平,實現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目標,結合XX醫療衛生機構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力推進全市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至2019年年底,二級及以上公立和民營醫院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對產生的生活垃圾實現準確分類投放、暫存,並與各類垃圾回收單位按分類進行有效銜接,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至2020年底,所有醫療衛生機構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對產生的生活垃圾實現準確分類投放、暫存,並與各類垃圾回收單位按分類進行有效銜接,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40%以上。

二、強制分類要求

(一)實施範圍

XX市所有醫療衛生機構(含公立和民營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共衛生單位等)。

(二)強制分類類別

醫療衛生機構內產生的日常生活垃圾分成四類: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已有或將新建食堂的,已提供或將增加集中供餐服務功能的醫療衛生機構,應將餐廚垃圾單獨分出;在裝修、綠化修剪期間,應將建築(裝修)垃圾、園林綠化垃圾單獨分出;根據需要設置大件垃圾臨時堆放點。醫療機構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嚴格醫療廢物的源頭分類管理,規範收集暫存,嚴禁將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種

廢電池(鎘鎳電池、氧化汞電池、鉛蓄電池等),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2)分類投放及處置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則,適量設置有害垃圾投放容器和臨時儲存場所,對不同品種的有害垃圾進行分類收集、暫存,並在醒目位置設置有害垃圾標誌。同時委託城管部門或相關有收運處置資質的企業定期收運,並承擔收運和處置費用。

2、餐廚垃圾

(1)主要品種

醫療衛生機構食堂及集中供餐所產生的剩菜剩飯、食物殘餘、食品加工廢料和廢棄食用油脂等。

(2)分類投放及處置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在餐廚垃圾主要產生區域設置密閉專門容器單獨投放餐廚垃圾,同時避免混入廢餐具、塑料、飲料瓶罐、廢紙等不利於後續處理的雜質。

餐廚垃圾收集容器應設置集中點,由專人清理,避免收集點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

餐廚垃圾分類後必須分類運輸、分類處置,應委託具有資質企業進行收運和處置,並承擔相應的費用,嚴禁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進行處置。運輸必須採用密閉車輛,並符合收運車輛的規範要求,收運過程應加強對泄漏、遺撒和臭氣的控制;處置原則上應按照區域要求進行集中處置,但未建成集中或相對集中處置設施的,必須自行購置小型有機垃圾就地處理設施,進行就地處置。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種

主要包括未經患者血液、體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輸液瓶(袋),塑料類包裝袋、包裝盒、包裝箱,紙張,紙質外包裝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經過擦拭或燻蒸方式消毒處理後廢棄的病牀、輪椅、輸液架等。

(2)分類投放及處置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可回收物的種類和產生量,設置專門容器和臨時存儲空間,定點投放和暫存,必要時可設專人分揀打包,做到標識明顯,其中玻璃應需單獨設置容器進行回收。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統一處置本單位產生的可回收物,與再生資源回收單位做好交接、登記和統計工作,實現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資源回收單位向再生資源利用單位提供未被污染輸液瓶(袋)類可回收物時,應當說明來源並做好交接登記,確保可追溯。再生資源利用單位利用這類可回收物時不得用於原用途,用於其他用途時不應危害人體健康。

4、園林綠化垃圾

(1)主要品種

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綠化作業產生的枯枝敗葉、樹枝樹幹等綠化垃圾。

(2)收集及處置

醫療衛生機構綠化垃圾大多是季節性或集中作業產生,應由各醫療衛生機構綠化承包企業自行單獨收集,運輸至處置點,並承擔相應費用。區域內未建成集中或相對集中處置設施點的,必須自行處置,嚴禁混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進行處置。

綠化垃圾需設置臨時堆放點的,應相對固定集中,由專人清理,避免收集點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

5、建築(裝修)垃圾

(1)主要品種

各醫療衛生機構在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築物、構築物、管網等以及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廢棄物。

(2)堆放及收運處置

各醫療衛生機構應根據需要設置建築(裝修)垃圾臨時堆放點。臨時堆放點設置明顯標誌標牌,避免生活垃圾混入裝修垃圾,由專人管理,避免臨時堆放點產生揚塵等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

堆放點的建築(裝修)垃圾應及時清理,由施工單位負責交由經覈准的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單位運輸處置,任何單位不得擅自傾倒、拋撒或堆放建築垃圾。

6、大件垃圾

(1)主要品種

各醫療衛生機構在生產、教學等活動中產生的體積較大、整體性強、需要拆分再處理的廢棄物品。包括廢舊大型傢俱類。

(2)堆放及收運處置

各醫療衛生機構應根據需要設置大件垃圾臨時堆放點,臨時堆放點應設置明顯標誌標牌,避免在堆放點投放其他生活垃圾,應由專人管理,避免堆放點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

大件垃圾必須委託有資質的企業進行統一收運,進行破碎,分揀處置,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7、其他垃圾

(1)主要品種

除上述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陶瓷、灰土、衛生間廢紙等難以回收的廢棄物。

(2)容器設置及收運處置

各醫療衛生機構應根據其他垃圾產生的數量設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樣式、設置數量等應該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

必須委託區域內具有資質的企業進行收運,採用焚燒或填埋進行最終處置,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三)使用後未被污染輸液瓶(袋)的分類管理要求

1、對於未被患者血液、體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輸液瓶(袋),應當在其與輸液管連接處去除輸液管後單獨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後的輸液管、針頭等應當嚴格按照醫療廢物處理,嚴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輸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殘留少量經稀釋的普通藥液的輸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輸液瓶(袋)處理。醫療機構應當科學、規範、節約用藥,提高藥物使用效率,減少浪費,降低藥品消耗和環境承載壓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輸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體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納入可回收物範疇內管理。

(1)在傳染病區使用,或者用於傳染病患者、疑似傳染病患者以及採取隔離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輸液瓶(袋),應當按照感染性醫療廢物處理。

(2)輸液涉及使用細胞毒性藥物(如腫瘤化療藥物等)的輸液瓶(袋),應當按照藥物性醫療廢物處理。

(3)輸液涉及使用麻醉類藥品、精神類藥品、易製毒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的輸液瓶(袋),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三、保障措施

(一)落實醫療衛生機構主體責任

醫療衛生機構是本機構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責任主體,應當認真落實機構內生活垃圾源頭分類和暫存的主體責任,明確管理職能部門和責任人,制定並落實垃圾分類工作方案,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臺賬制度,記錄生活垃圾種類、數量、去向等信息,與收運單位做好交接、登記和統計工作。實行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等各環節全過程規範化管理。

(二)加強業務指導和監管

各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加強行業監管和溝通協作,防止出現監管空白,促進形成回收規範、監管到位、環境可持續發展的垃圾綜合處置模式。市衛計委負責對醫療衛生機構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指導和管理,把醫療衛生機構內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納入醫療衛生機構日常監管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檢查,並將檢查結果與醫療衛生機構校驗管理等工作掛鉤。市城管局負責對生活垃圾專業處置單位的行業指導和管理。市環保局負責對危險廢物處置單位的環境監管。市發改委負責對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予以支持。市供銷合作總社負責對再生資源回收單位進行行業指導和管理。

(三)加強輿論宣傳和引導

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報道醫療衛生機構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情況和典型經驗,開展宣傳引導工作,形成良好社會輿論氛圍。要通過各類媒體廣泛宣傳醫療廢物、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相關知識,引導公衆正確理解醫療機構不同類別廢物的具體種類和區別。要特別注重向社會和公衆普及“使用後未被污染輸液瓶(袋)不屬於醫療廢物”的概念,讓更多人接受正確的分類知識,避免不必要的恐慌。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加大機構內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力度,通過採取宣傳欄、海報、機構內宣教顯示屏、宣教節目和新媒體等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建立督導員及志願者隊伍,嚴格執行管理制度,引導工作人員及就醫羣衆自覺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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