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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實施方案(精選2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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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實施方案

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實施方案(精選2篇)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級工程監督機構,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爲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強總理等領導同志批示要求,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動員視頻會議及自治區住建廳全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開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通知》(建質電〔2022〕19號)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現提出XX市房建市政工程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的十五條措施及《XX市建設工程“三·十五條”》規定,請各有關單位、企業和各在建項目認真學習,抓好貫徹落實,紮實推進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

一、學習貫徹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

(一)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安全生產責任

地方各級黨委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始終把人民羣衆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定期組織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跟進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綜合運用巡查督查、考覈考察、激勵懲戒等措施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大安全生產等約束性指標在經濟社會發展考覈評價體系中的權重,將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情況作爲對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考覈、有關人選考察的重要內容。黨委主要負責人要親力親爲、靠前協調,定期主持黨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安全監管部門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執法力量建設等重大問題。黨委常委會其他成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協調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宣傳、政法、機構編制等單位支持保障安全生產工作。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要及時向黨委(黨工委)報告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動態。

(二)嚴格落實地方政府安全生產責任

按《XX自治區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企業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原則,建立健全協調保障機制,支持和督促有關部門及單位加強執法能力建設,依法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園區)管理機構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應當按照職責,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要及時向地方政府報告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進展情況。

(三)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要求,建立“一把手”親自抓的工作機制,由主要領導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每季度親自帶隊到一線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分管領導每月帶隊開展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守住安全生產底線,守住人民羣衆生命線。

(四)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

對不履行職責造成較大以上事故的責任,追究企業直接責任,並將追究黨委政府領導的責任及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追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爲沒有采取有效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法追究各級的責任,可能會追究到縣,追究到鄉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責任。

(五)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

進一步強化工程參建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尤其是建設單位首要責任落實,推動城建項目業主等建設單位設立獨立的安全管理機構。督促施工單位書面授予本企業各級質量安全部門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人(施工從業人員)、機(建築機械)、料(建築材料)、法(施工工法標準)、環(工地環境整治)、測(工程檢測監測)”生產要素相應的管理職權。對施工現場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的分部分項工程,企業質量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否決生產經營部門關於施工進度、投資的錯誤決定,敢於下達停工令。國有投資項目的參建單位,特別是央企、國企要成立班子成員分別參加的安全生產領導、巡查、督查和技術等工作專班,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工作制度,併成爲切實履行安全職責的排頭兵。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項目,要約談事故企業總部負責人,對事故項目各參建企業及其主要管理人員進行公開曝光,必要時通過媒體進行曝光。對政府投資項目,書面通報城建項目業主上級管理部門,納入對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年度考覈。建議應急部門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履行和人員履職情況開展調查,依照新《安全生產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有關規定,依法嚴肅追究企業及相關負責人刑事責任。

(六)立即深入紮實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排查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企業和各在建項目要深入開展建築工地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檢查大整治工作,嚴格堅持“事故分類化、問題清單化、措施條款化、責任指標化、時限節點化、管理信息化”等六化要求,結合我局《關於開展2022年第一次XX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交叉檢查和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通知》(X住建〔2022〕209號)和《XX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三·十五條》要求,認真組織開展監督機構日常巡檢和交叉檢查、第三方服務日常巡檢工作,實施“兩個百分百”,即監督機構日常檢查和交叉檢查覆蓋百分之百、檢查發現問題閉合整改百分之百;落實“兩個一萬”,即監督機構巡查發現問題隱患不少於一萬條,第三方機構巡查發現問題隱患不少於一萬條;重點加強起重機械、深基坑、高支模、消防安全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預防高處墜落等各項措施落實情況檢查,建立臺賬及問題隱患清單,跟蹤問題隱患閉合,落實閉環管理。

(七)牢牢守住項目審批安全紅線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企業和各在建項目要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對每一個項目每一個環節,都要以安全爲前提,不能降低安全門檻。要從嚴、從重、從快堅決整治不按照基本建設程序施工,未取得施工許可的情況下強行開工,“邊審查、邊設計、邊施工”,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和造價,不顧安全盲目趕工期、搶進度等行爲。嚴格落實XX市《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標準》(不予驗收十五條),不符合標準的不予驗收。

(八)嚴厲查處違法分包轉包和掛靠資質行爲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結合目前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檢查大整治工作,嚴格查處無資質或掛靠資質承接項目,嚴厲打擊縱容、包庇違法發包違法分包導致的不具備資質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參與項目建設,各類違法分包、轉包行爲,嚴肅追究發包方、承包方法律責任。在邕央企和各級國企要發揮表率作用,建立專業化技術管理團隊,加強對下屬企業的指導、監督、考覈,對不具備條件的,堅決不能盲目承接相關業務,並加強對分包單位等關聯單位安全生產指導、監督,實行安全生產的統一管理。

(九)切實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

要將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統一管理,履行安全生產保障責任。關鍵崗位、參與危大工程的人員,要嚴格控制勞務派遣工數量,未經安全知識培訓合格的堅決不能上崗。恢復並強化建築施工安全可視化教育,大力普及新《安全生產法》、標準圖集、工序工法、工藝標準等內容,不停說、不停講、不停製止,形成習慣的力量,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不能以安全生產名義辭退農民工。

(十)重拳出擊開展“打非治違”

落實XX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質量安全執法檢查和處置標準》(停工十五條)、《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鼓勵、限制和禁止行爲》(現場行爲十五條),重點打擊盲目追求工程進度,爲趕工期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下施工,安全生產經費投入不足、安全生產措施不符合規定、安全生產檢查敷衍了事、安全生產管理形式主義嚴重、冒險蠻幹、違章指揮等問題,嚴厲打擊安全管理人員不到崗履職或履職不到位,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對安全生產隱患長期放任不管等違法違規行爲。推動施工現場“雙預防”和“雙保險”機制落地,打造“無陷阱”工地,淘汰不合格施工隊伍,減少危險作業麪人數,降低事故發生率。加強對外架、吊籃(設置獨立安全繩、落地進出等)、電動車進施工電梯(車速不超過5公里、車上不設座位、電梯內設置足夠強度防撞欄杆等)、承插盤扣式腳手架等新事物的安全管理。

(十一)堅決整治執法檢查寬鬆軟問題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會同綜合執法部門要加大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生產領域執法力度,堅決糾正處罰力度寬鬆軟和處罰力度與建設體量不匹配問題。做好案件分級分類精準執法工作,減少市、城區(開發區)機關、二層機構之間不必要的公文重複往來,提高案件流轉效率;理順案件線索移交和證據採信工作,進一步提高住建領域安全生產案件立案率和辦案效率。充分利用停水停電等強制措施,對拒不執行停工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擅自復工的項目,向供電部門、工信部門、供水企業、設備協會發函,採取停電、停水、停供混凝土、停供機械設備租賃等強制措施,強制項目施工單位落實現場停工整改。

(十二)着力加強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

各級工程監督機構針對普遍存在人員編制和專業技術人員少、工作經費不足等問題,要主動向屬地政府報告,充實人員編制、專業技術人員及工作經費,保證監管職責履行到位。鼓勵縣(市)區、開發區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服務,解決監督力量不足的問題。

(十三)重獎激勵安全生產隱患舉報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組織開展建築工地安全生產隱患舉報活動,向社會公衆公佈舉報方式(舉報網址和微信二維碼等),鼓勵幹部、羣衆和市民對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和安全帶、外架與施工進度不同步、塔吊吊臂超出施工圍擋、危險源及安全警示標識缺失等一目瞭然的安全通病進行舉報。設立舉報獎勵專項資金,對舉報安全隱患的有關人員實行獎勵等措施,調動廣大羣衆關注安全生產、參與安全生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地方政府(城區、鄉鎮、街道辦)要按《XX自治區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加強對屬地本級行政區域內建築工地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同時,運用好吹哨人制度,鼓勵各在建項目內部職工舉報違法行爲。各級住建部門和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及時處理舉報,依法保護舉報人,不得私自泄露有關個人信息。

(十四)嚴肅查處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行爲

各在建項目、企業要嚴格落實事故直報制度,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推延不報的,對直接負責人和負有管理領導責任的人員,依法依規依紀從嚴追究責任。對初步認定的瞞報事故,建議由市應急局進行掛牌督辦,必要時進行調查。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項目,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事故處置的停工整改、暫停報驗、現場警示、強制培訓、安全扣證、立案調查、信用扣分、通報批評等“八個規定動作”。

(十五)統籌做好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

從當前形勢看,做好這三項工作是一個整體,頭腦要冷靜,不能單打獨鬥,要注意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提倡互相協作、相互尊重,齊心合力,共同解決好面對的複雜問題。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注意從實際出發,處理好紅燈、綠燈、黃燈之間的關係,使得各項工作協調有序推進,引導形成良好市場預期。既要亮紅燈,又要給黃燈、給綠燈。處理各類突發事件時,要嚴格遵循“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宗旨,救援先救命,貫徹以人爲本理念,人的生命優先。

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重點任務

(一)嚴格管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1、健全管控體系。認真落實《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37號),《XX自治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桂建發〔2020〕10號)及施工現場貫徹實施情況,嚴格要求工程參建單位建立健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下簡稱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體系,加強危大工程專項方案編制、審查、論證、審批、驗收等環節管理,嚴格按專項施工方案施工作業,確保危大工程安全風險受控。對危大工程論證評審專家是否通過專家庫隨機選取情況進行檢查。

2、排查安全隱患。嚴格按照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突出建築起重機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腳手架工程、暗挖工程、鋼結構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處作業、消防安全、有限空間作業等高風險作業環節,“逐企業、逐項目、逐設備”精準排查各類重大隱患。

3、狠抓隱患整改。各在建項目及參建單位要建立重大事故隱患臺賬,明確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分級分類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堅決防止隱患變成事故。要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掛牌督辦,實現閉環管理,逐項跟蹤整改落實。對拒絕整改或拖延整改的企業和人員,依法依規整頓,確保整改到位。

(二)全面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

1、嚴格落實手冊要求。各級住建部門要牽頭編制地方手冊。工程參建單位要立即編制企業手冊,國有企業要帶頭落實手冊要求。要把貫徹落實手冊與日常監督檢查、建築工人技能培訓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推動手冊制度落地見效,實現企業、項目和人員全覆蓋,不斷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2、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工程參建單位要根據手冊有關要求,完善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大對安全生產資金、物資、技術、人員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保障體系。

3、落實關鍵人員責任。工程參建單位安全生產關鍵人員,特別是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切實將手冊要求落實到每道工序、每名員工、每個崗位,做到職責到崗、責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提升施工現場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1、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程參建單位要落實安全培訓主體責任,嚴格企業全員年度安全培訓、新進場人員“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和“三類人員”安全培訓等制度,強化持證上崗和先培訓後上崗制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技能水平,減少違規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爲。

2、強化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工程參建單位要依法依規使用建築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時購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加強臨時用電管理,強化樓板、屋面、陽臺、通道口、預留洞口、電梯井口、樓梯邊等部位保護措施,做好高空作業、垂直方向交叉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環節安全防護,推廣安全平臺加安全帶、長短雙安全繩、安全繩加安全帶、腳手板加水平兜網等各種形式的“雙保險”措施,將落實腳手板滿鋪、作業面防護同步、水平兜網設置、洞口臨邊防護到位(鋼筋通長設置),作爲我市建築工地的標準配置,切實改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

3、提升安全技術防範水平。鼓勵工程參建單位應用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加快淘汰和限制使用危及生產安全的落後工藝、設備和材料。加快推廣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術產品,輔助和替代“危、繁、髒、重”的人工作業,降低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風險,鼓勵利用先進信息技術推動智慧工地建設,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動建設企業建立“透明建造”(如火神山、透明廚房等)、雲監工、智慧安全工地等,把現場建造過程實時展示給企業、行業主管部門和工程客戶。建立工程數據聯盟,推動數據採集、挖掘、清洗,類似於新冠肺炎病毒快速檢測,實現大規模篩查、快速檢測安全隱患,有效解決“行業病毒”,強化重點環節管控,切實提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水平。

4、增強風險應急處置能力。工程參建單位要根據項目事故風險特點和工程所在地可能存在的泥石流、滑坡、內澇、颱風等風險,制定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儲備必要的醫療應急裝備和搶險救援設備,定期組織預案演練。加強應急值守工作,遇到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及時報告、妥善處置。

(四)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爲

1、大力整頓違反建設程序行爲。建設單位要嚴格遵守招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做到應招盡招,不得規避招標。建設單位要按照基本建設程序,依法辦理施工安全監督手續,並取得施工許可證,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和造價,不得使用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不得“邊審查、邊設計、邊施工”。

2、大力整治發承包違法違規行爲。建設單位要依法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不得肢解發包、指定分包。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應依法承攬工程,不得圍標串標、無資質或超越資質範圍承攬業務,不得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出借資質。建設單位應將質量檢測業務依法委託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質量檢測機構應出具真實準確的檢測報告。

3、加大違法違規行爲查處力度。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爲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給予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證書等相應行政處罰。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企業和人員,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加大處罰力度。加強安全信用建設,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及時曝光違法的單位和個人,公開處罰信息。

4、深入推進在建房屋建築“兩違”專項清查工作。繼續開展在建房屋建築違法建設和違法違規審批專項清查工作,對於排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將違法線索移交綜合執法部門進行查處。

(五)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工程示範帶頭作用

1、帶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府投資工程參建單位要模範遵守安全生產和工程建設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基本建設規律,嚴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設程序,不得未批先建、邊建邊批,不得以會議審議等非法定程序代替相關審批。要落實建設資金,保障合理工期和造價,確保工程效益和安全生產。

2、嚴格安全生產責任追究。要按照“三個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監管”的要求,履行政府投資工程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爲或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政府投資工程參建單位,除依法予以處罰外,還應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或組織處理。

3、打造安全生產示範工程。政府投資工程參建單位要高標準、高質量、高水平建設,打造一流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積極應用數字化、智能化、網絡化技術,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示範工地。要當好安全生產排頭兵,建設精品工程、綠色工程、安全工程,發揮好政府投資工程典型示範作用。

4、加強市政工程安全防護。加強道路工程沉降、開裂、坑窪、塌陷、邊坡失穩坍塌等隱患治理,加強在建橋樑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橋樑隧道結構缺陷、移位變形、防撞設施、限高限載標識缺失等隱患治理;重點排查地鐵盾構區間掘進,基坑臨邊防護、支護加固及基坑監測等隱患。

三、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2年4月11日—4月15日)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本級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全面動員部署治理行動,並於2022年4月15日前將方案報送我局。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2年4月16日—2022年12月)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按照本通知和本地具體實施方案,組織開展治理行動。要圍繞治理行動重點任務,於2022年7月底前,對本級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項目進行一次“全覆蓋”檢查,對發現的隱患問題及時整改;2022年9月底前,要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回頭看”,對前一段工作實施檢查和重點項目抽查。我局將結合層級監督檢查和監督機構間的交叉檢查督查工作對屬地住建部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持續開展治理行動,採取全面排查、重點抽查、明查暗訪等方式,鞏固隱患排查治理成果,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做法,完善施工安全監管政策措施,推動治理機制常態化、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對治理行動重要性的認識,建立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的工作機制,精心安排,認真部署,壓實責任,確保治理行動取得實效。我局將適時組織開展督查,對工作推進不力、建築施工生產安全事故頻發或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地區,將予以通報批評、警示約談直至嚴肅問責。

(二)統籌有序推進。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將治理行動與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等重點工作相結合,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治理行動過程中,要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持“屬地檢查爲主、上級抽查爲輔”的原則,避免短期內重複檢查、增加基層負擔。

(三)提高監管效能。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鼓勵通過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方式強化監管力量支撐。創新監管方式,推行“四不兩直”、“雙隨機、一公開”、明查暗訪等檢查模式,加強安全監管,提升監管水平。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在建項目、企業要立即將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附件1)及《XX市建設工程“三·十五條”》(附件2)措施上牆,形成制度;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對落實情況進行巡查、抽查。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新媒體等多種形式,多層面、多渠道、全方位宣傳治理行動的進展和成效,推廣先進經驗,曝光典型案例,鼓勵公衆參與,暢通舉報渠道,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輿論氛圍。

(五)健全長效機制。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各級工程監督機構要通過深入開展治理行動,完善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提升建築工人安全素質,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加快建造方式轉型,促進安全生產科技進步,構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六)及時總結報告。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住建局、市建管中心應每季度對治理行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並於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及2023年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將季度、年度工作總結及典型執法案例(每季度至少報送一個)報我局(同時報送電子版)彙總,我局將對相關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篇二: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實施方案

爲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李克強總理批示要求和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部署,推動國務院安委會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在XX落地見效,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聚焦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對標對錶、強化落實,控新治舊、補短強弱,動真碰硬、標本兼治,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紮實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決消除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堅決防範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堅決穩控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爲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環境。

(二)工作目標。

——2022年6月前,全面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年度重點任務落實,集中整治一批重大安全隱患,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爲,堅決防範遏制各類事故發生。

——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目標,確保“二十大”等重點時段安全穩定,完善法規標準和政策措施,健全長效機制,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廣。

——“十四五”期間,推動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發展理念落實到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全過程,促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本質安全能力建設顯著提升。

二、措施內容

(一)嚴格落實黨委安全生產責任

1、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各級黨委(黨組)要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第一議題”,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跟進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深刻認識安全生產是人命關天的大事,事關國之大者,自覺擔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始終把人民羣衆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牢樹立發展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爲代價這個觀念,統籌好發展和安全,不斷提升安全生產治理能力。(責任單位:各省轄市黨委、XX黨工委,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2、強化履職考評措施。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綜合運用巡查督查、考覈考察、激勵懲戒等措施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大安全生產等約束性指標在經濟社會發展考覈評價體系中的權重,將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情況作爲對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考覈、有關人選考察的重要內容。(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各省轄市黨委、XX黨工委)

3、壓實黨委領導職責。各級黨委主要負責人要把安全生產納入黨委議事日程和向全會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黨委主要負責人要親力親爲、靠前協調,每季度召開一次黨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安全監管部門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執法力量建設等重大問題,真正抓具體、抓紮實、抓出成效,嚴防大而化之、原則領導。其他黨委會成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協調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宣傳、政法、機構編制等單位支持保障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單位:各省轄市黨委、XX黨工委)

(二)嚴格落實政府安全生產責任

4、制定職責任務清單。各級政府要把安全發展理念具體落實到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各環節,組織制定政府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並加強督查檢查。(責任單位:各省轄市政府、XX管委會)

5、壓實屬地管理責任。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要根據地方黨委會議的要求,及時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列出問題清單,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其他領導幹部要制定分管領域貫徹落實“三管三必須”工作方案,分兵把口、嚴格履責,切實抓好分管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並把安全生產工作貫穿業務工作全過程。(責任單位:各省轄市政府、XX管委會)

6、強化安全生產統籌協調。各級安委會要創造條件實體化運行,於2022年底前成立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有關部門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風險,滾動排查重大安全隱患,主動協調加強民航、鐵路、電力、商漁船碰撞等跨區域跨部門安全工作。(責任單位:各省轄市政府、XX管委會,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三)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

7、健全完善權責清單。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編制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問題清單、措施清單、責任清單“三個清單”,實施照單履職機制。(責任單位: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

8、強化新業態安全監管。對新能源汽車、電化學儲能電站、寄宿制培訓機構、密室逃脫、劇本殺、電商直播、網約車、玻璃棧橋等職能交叉和新業態新風險,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爲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及時明確監管責任,各有關部門要主動擔當,不得推諉扯皮。研究制定《XX省新興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職責清單》,釐清新興行業監管職責。(責任單位: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應急廳、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總隊以及其他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

9、壓實行業監管責任。嚴格落實《XX省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切實履行部門監管職責。對危化品、燃氣、道路運輸、電動自行車等環節多的領域,有關部門要抓實全鏈條監管責任,主動上前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應急管理部門要理直氣壯履行安委會辦公室職責,發揮統籌、協調、指導作用,加強考覈巡查、警示提醒、掛牌督辦、提級調查,督促各部門落實安全監管責任。(責任單位: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總隊以及其他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

0、嚴格下放審批權限評估。對直接關係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項實事求是開展評估,基層接不住、監管跟不上的及時予以糾正,必要時要收回,釀成事故的要嚴肅追責。(責任單位: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總隊以及其他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

1、加快項目上報審批。各地各有關部門和有關企業要提出一批有利於提升安全水平和長期發展的項目,年底前上報審批。(責任單位: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應急廳、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總隊以及其他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

(四)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

2、嚴格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堅決落實《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落實最嚴格安全生產責任的決定(豫發〔2021〕15號)》,綜合運用安全生產通報、提醒警示、掛牌督辦、事故提級調查、約談、巡查、重點管理等制度措施,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而且要追究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責任、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特別是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責任;以縣(市、區)爲單位,凡因履職不到位、工作不力,屬地發生重大及以上等級生產安全事故、同一行業6個月內發生2起以上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瞞報或謊報較大生產安全事故且地方黨政領導幹部負有領導責任的,一經查實,第一時間按規定對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予以免職處理,並進一步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對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責任單位:省紀委監委,各省轄市黨委、XX黨工委,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3、嚴格追究非法違法行爲屬地管理責任。對非法煤礦、違法盜採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爲沒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的,要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縣、鄉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各省轄市黨委、XX黨工委)

(五)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

4、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研究出臺《關於進一步落實最嚴格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的暫行規定》,綜合運用停產停業整頓、關閉取締、事故責任追究、聯合懲戒、行刑銜接等措施,倒逼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總責,推動企業依法依規安全生產。每年組織一次中央駐豫和省屬重點企業安全生產巡查,以點帶面,進一步壓實重點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責任單位: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有關企業)

5、建立“三書一制”監管模式。在生產經營單位註冊時向生產經營單位法人和實際控制人印發落實主體責任“告知書”,並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排查發現問題隱患或同類行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向屬地主管部門和企業印發“警示書”;對生產經營單位法人註冊和變更實行“實名制”管理。(責任單位: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有關企業)

6、建立安全總監製度。推動全省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設置安全總監,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置安全總監。安全總監負責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責任清單落實,在評先樹優等工作中行使“一票否決”。(責任單位: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有關企業)

7、嚴肅追責問責。嚴格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礦長帶班下井等制度規定,對弄虛作假、搞“掛名礦長”逃避安全責任的,依法追究企業實際控制人的責任。對發生重特大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在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明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故意增加管理層級,層層推卸責任、設置追責“防火牆”的,發生重特大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責任單位: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總隊以及其他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

六、深入紮實開展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

8、紮實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省安委會結合年度安全生產考覈巡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突出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排查化解重大安全隱患等,立即組織開展全省安全生產大檢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風險隱患,列出清單、明確要求、壓實責任、限期整改,決不能浮在表面、查不出問題,堅決防止風險隱患演變爲重特大事故。對排查整治不認真,未列入清單、經查實屬於重大隱患的,要當作事故對待,引發事故的要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對基層難以解決的重要問題,要報告本級安委會和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及時協調解決。(責任單位:各省轄市政府、XX管委會,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中央駐豫和省屬國有企業)

9、狠抓問題隱患整改。盯緊守牢礦山、危化品、民航、道路和水上交通、漁業船舶、建築施工、燃氣、消防等行業領域,特別是對大班次煤礦、尾礦庫“頭頂庫”、油氣儲備基地、羣租房、客車客船、民航客機、高鐵等存在的可能造成羣死羣傷的重大風險隱患,由省、市級安委會或中央企業總部掛牌督辦,對拒不整改的採取停產停工、追究刑責等堅決果斷措施,牢牢守住安全紅線底線。(責任單位:各省轄市政府、XX管委會;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中央駐豫和省屬國有企業)

7、牢牢守住項目審批安全紅線

0、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建立完善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制,嚴把項目審批安全關,不得“邊審批、邊設計、邊施工”,確保每一個項目、每一個環節都要以安全爲前提,不能有絲毫疏漏。(責任單位: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省委、省政府各有關工作部門,各中央駐豫和省屬國有企業)

1、對危化品、礦山、煙花爆竹、建築施工、金屬冶煉等行業領域高危項目和人員密集場所,嚴格許可條件和審批程序,不得以集中審批爲名降低安全門檻。(責任單位:各省轄市政府、XX管委會;各級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應急、消防救援等有關部門)

2、承接東部沿海地區產業轉移要貫徹構建新發展格局、實現高質量發展要求,符合國家產業發展規劃和地方規劃,嚴格執行國家各行業的規範標準,嚴格安全監管,堅決杜絕落後產能落地我省,重大產業佈局要由國家主導,避免重複建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有關部門列出集中承接化工產業轉移重點項目清單,組織市縣集中檢查,不達安全標準的不能上馬和開工,已經運行的堅決整改。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工業和信息化廳等有關行業部門,制定完成承接化工產業轉移重點項目清單和承接產業轉移項目禁、限、控目錄。(責任單位:各省轄市政府、XX管委會;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應急廳、省政府國資委等有關部門,各中央駐豫和省屬國有企業)

3、對各級政府違規審批、擅自放寬安全准入條件、強行上馬的不達標項目,造成事故的要終身追責。(責任單位:省紀委監委;各省轄市政府、XX管委會)

八、嚴厲查處違法分包轉包和掛靠資質行爲

4、嚴肅查處建築施工、礦山、化工、交通運輸等高危行業領域違法分包轉包行爲,嚴肅追究發包方、承包方相應法律責任。嚴格資質管理,堅持“誰的資質誰負責、掛誰的牌子誰負責”,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嚴格追究資質方的責任,遏制出借資質、無序擴張。相關部門要區分不同重點行業領域制定具體措施辦法。(責任單位:各省轄市政府、XX管委會;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各中央駐豫和省屬國有企業)

5、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駐豫企業、省屬企業要發揮表率作用,企業集團總部要建強安全生產專業技術管理團隊,加強對下屬企業安全生產的指導、監督、考覈和獎懲,不具備條件的不得盲目承接相關業務,並加強對分包單位等關聯單位安全生產的指導、監督,實行安全生產的統一管理;對違法分包轉包的行爲,通報其上級主管部門及紀檢監察部門,並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責任單位:省紀委監委;各省轄市政府、XX管委會;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省政府國資委,各中央駐豫和省屬國有企業)

九、切實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管理

6、進一步細化明確生產經營單位、勞務派遣公司使用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生產經營單位要將接受其作業指令的勞務派遣人員、靈活用工人員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的統一管理,履行安全生產保障責任。(責任單位:各省轄市政府、XX管委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應急廳、省政府國資委、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XX局及其他行業主管部門、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各中央駐豫和省屬國有企業)

7、危險崗位要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和靈活用工人員數量,未經安全知識培訓合格的不能上崗。對勞務派遣用工和靈活用工人員數量較多的行業領域,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重點加強安全監管,適時開展危險崗位勞務派遣用工和靈活用工人員持證上崗、安全培訓等情況檢查,對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責令限期整改。(責任單位:各省轄市政府、XX管委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應急廳、省政府國資委、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XX局及其他行業主管部門、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各中央駐豫和省屬國有企業)

8、各中央駐豫企業和省屬國有企業要帶頭減少危險作業領域靈活用工人員,但不能以安全生產爲名辭退農民工,要結合“人人持證、技能XX”建設,將安全生產納入各級各類技能培訓考覈內容,提高工人安全素質,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責任單位:各省轄市政府、XX管委會;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應急廳、省政府國資委、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XX局及其他行業主管部門、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各中央駐豫和省屬國有企業)

十、重拳出擊開展“打非治違”

9、針對當前一些地方和行業領域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建設問題突出,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要制定專項方案,作出專題部署,立即組織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並對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領域進行集中整治。(責任單位:省法院、檢察院;各省轄市政府、XX管委會;省公安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交通運輸廳、應急廳、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XX局及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

0、對礦山違法盜採、油氣管道亂挖亂鑽、危化品非法生產運輸經營、建築無資質施工和層層轉包、客車客船漁船非法營運等典型非法違法行爲,依法精準採取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追究法律責任等執法措施,確保打得準、打得狠、打出成效。省應急廳、公安廳、省法院、檢察院研究出臺“行刑銜接”具體辦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爲。(責任單位:省法院、檢察院;各省轄市政府、XX管委會;省公安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應急廳、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XX局及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

1、狠抓一批違法違規行爲和事故的處理,對頂風作案、屢禁不止,以及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的,依規依紀依法從重懲處並公開曝光,決不手軟,切實起到震懾警示和宣傳教育作用。深挖嚴打違法行爲背後的“保護傘”,對監管執法人員和不法企業“貓鼠一家”的腐敗問題,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處理。同時,建立“打非治違”長效機制,嚴防死灰復燃。(責任單位:省紀委監委,省法院、檢察院;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省委宣傳部,省公安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應急廳,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XX局及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

十一、堅決整治執法檢查寬鬆軟問題。

2、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要理直氣壯,緊盯各類違法行爲不放,督促企業徹底整改,不得選擇性、隨意性執法,不得寬鬆軟、講人情、走過場。(責任部門: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

3、堅持執法案卷評查制度,組織專家對市縣安全執法檢查情況進行評查,對問題嚴重的市縣進行約談批評。建立執法工作情況通報制度,適時約談執法工作排名靠後的市縣。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每季度向省安委會辦公室報送本行業領域1至3件典型執法案例,定期向社會公開發布。(責任部門: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

4、強化精準執法,按照省市縣三級執法管理權限,確定各級管轄企業名單,明確重點檢查企業和重點執法事項,突出對典型事故暴露出的嚴重違法行爲,舉一反三加強執法檢查,防止簡單化、“一刀切”、“大呼隆”等粗放式檢查。(責任部門: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

5、創新監管執法方式,大力推行異地交叉檢查,充分利用在線遠程巡查、用水用電監測、電子封條等信息化手段,及時發現違法盜採、冒險作業等行爲,對關停的礦山等生產經營單位要停止供電供水,派人現場盯守或巡查,嚴防明停暗採等現象。強化專業執法,加強執法人員專業培訓,組織專家參與執法過程,解決安全檢查查不出問題的難題。(責任部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應急廳,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XX局及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

十二、着力加強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

6、針對安全生產執法隊伍“人少質弱”的實際,各地要按照不同安全風險等級企業數量,配齊建強市縣兩級監管執法隊伍,確保有足夠力量承擔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任務,不得層層轉移下放執法責任,對個別地方不符合中央精神、簡單撤銷市級安全執法隊伍的做法堅決予以糾正。(責任部門: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應急廳及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

7、各地在探索跨領域跨部門綜合行政執法時,要充分考慮安全監管執法的專業性、特殊性,加強安全監管執法力量,不得簡單撤併安全監管執法隊伍。(責任部門: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省委編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應急廳及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

8、認真落實《XX省深化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意見》,跟進抓好本地改革方案制定和改革事項落實。加強執法隊伍專業化建設,配強領導班子、充實專業幹部、培養執法骨幹力量,加強專業執法裝備配備,健全經費、機構、人員保障機制,儘快提高執法專業能力和保障水平。(責任部門: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司法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應急廳及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

(十三)重獎激勵安全生產隱患舉報

9、健全舉報獎勵制度機制。及時修訂《XX省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實施辦法》,研究制定《關於強化安全生產有獎舉報工作嚴肅違法企業責任追究的意見》,加強社會監督,鼓勵羣衆積極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爲。(責任單位:省應急廳、財政廳、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能源局、消防救援總隊,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

0、拓寬舉報獎勵宣傳渠道。鼓勵社會公衆通過政務熱線、舉報電話和網站、來信來訪等多種方式,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舉報重大風險、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爲。各有關企業要在作業場所的重點崗位、重點部位、宣傳欄等醒目位置列明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進行舉報的方式和渠道,並將有獎舉報政策納入企業內部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用好安全生產“吹哨人”制度,鼓勵企業內部員工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爲。各有關企業在嚴格落實政府有獎舉報相關要求的基礎上,要結合實際制定本企業隱患排查獎勵制度,公示本企業內部舉報受理方式,設立有獎舉報專項資金,充分調動所有員工參與隱患排查和有獎舉報工作的積極性。(責任單位:省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中央駐豫和省屬國有企業,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

1、嚴格落實舉報獎勵政策。按照“合法舉報、適當獎勵、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受理、誰處罰、誰獎勵”原則,全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及時處理舉報,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舉報覈查工作,覈查工作要在30日內完成。經查證屬實後,根據風險程度落實舉報獎勵,確保獎勵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手。省級財政設立安全生產舉報專項資金3000萬元,對報告重大安全風險、重大事故隱患或者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爲的有功人員實行重獎。(責任單位:省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省財政廳,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

2、依法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參與舉報事項調查處理的部門和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依法保護舉報人,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舉報人有關個人信息。(責任單位:省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中央駐豫和省屬國有企業,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

(十四)嚴肅查處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行爲

3、嚴格落實事故直報制度。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規定上報事故。接報事故後,要在24小時內錄入“生產安全事故統計聯網直報系統”,7日內對事故信息詳細情況進行完善並由應急管理部門管理員審覈上報。(責任單位:省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中央駐豫和省屬國有企業,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

4、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對直接責任人和負有管理和領導責任的人員依規依紀依法從嚴追究責任。對初步認定的瞞報事故,一律由上級安委會掛牌督辦,必要時提級調查。對瞞報謊報遲報漏報事故,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對企業和主要負責人、其他責任人從嚴從重給予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責任單位:省紀委監委、省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

(十五)統籌做好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

5、提高統籌意識。要保持頭腦冷靜,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發展和安全並重,清醒認識當前做好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這三項工作是一個整體,不能“單打一”,要注意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提倡互相協助、相互尊重、齊心合力,共同解決好面對的複雜問題,確保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動。(責任單位: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

6、提高統籌能力。全省各級監管部門要注意從實際出發,處理好“紅燈”、“綠燈”、“黃燈”之間的關係,使得各項工作協調有序推進,引導形成良好市場預期。高度重視特困行業紓困問題。交通、民航部門和有關企業要深入開展安全整改,各行業都要從實際出發,注意發揮一線人員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主動性。全省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握好政策基調,堅持穩中求進,善於“彈鋼琴”,高質量統籌做好各方面工作,真正體現黨的執政能力水平,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放心。(責任單位: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7、監管服務並重。根據疫情情況,組織重大危險源和企業雙重預防現場巡查,開展安全生產網絡培訓,順延安全生產許可和企業“三項崗位人員”證書,對涉疫物資生產企業和疫情場所實行專家“一對一”在線指導和專項檢查服務。對重點項目實行上門服務和特事特辦,對復工復產企業實行安全承諾並簡化驗收程序,對一般性違法行爲實行“首查不罰”,切實以高水平安全服務促進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各省轄市黨委、政府,XX黨工委、管委會;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從踐行“兩個維護”、捍衛“兩個確立”的政治高度,充分認清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要把抓好國務院全面加強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貫徹落實作爲當前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在突出位置,抓緊抓實抓出成效。各級安委會及其辦公室要嚴格履責,從嚴從實壓實安全責任。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服從統籌協調和指揮調度,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按照分工高質量完成各項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完善支持安全生產工作的政策體系,強化安全生產工作經費保障,優化支出結構,向重點行業領域風險防控、事故隱患消除等工作傾斜。各級宣傳部門要大力宣傳各地各部門工作落實情況,在全社會形成關心支持和參與安全生產的濃厚氛圍。

(二)細化措施任務。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自身實際,認真梳理已有制度規定、以往管用舉措,細化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要突出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逐條逐項明確任務分工、責任領導、責任人、完成時限,建立臺賬、壓實責任、跟蹤問效。要實施專班化推進,建立健全多部門會商研判和協調聯動機制,做到既分兵把守,又齊抓共管,確保工作落實無盲區、無漏洞、無死角。

(三)強化督導督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大明查暗訪、突擊抽查和隨機抽查力度,充分運用企業自查、專家診查、行業抽查、區域互查、執法檢查等方式,聚焦安全風險等級高、發生過亡人事故、存在重大隱患、納入聯合懲戒對象等企業,督促各類生產經營單位夯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安全防控措施,切實把隱患和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省安委會將適時組織對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十五條硬措施”情況進行督導,並納入年度考覈內容,實施“一票否決”。

(四)嚴格問效問責。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本系統督促檢查工作機制,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措施,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落實。省委、省政府要將此實施意見落實情況納入督查工作內容,對因工作措施不力、工作推進遲緩、任務落實不到位等導致發生事故的,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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