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六年級

自己補“漏洞”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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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設計對我有著神奇的吸引力。

自己補“漏洞”

我在三年級時,就與程式設計結下了不解之緣。那時,我特別喜歡資訊科技課,對一切與資訊科技有關的東西都很感興趣。有一次,媽媽告訴我一個程式設計軟體——scratch2。於是我就開始不斷地“研究”這個軟體應該怎麼用。媽媽也參與了進來。幾天後,我們終於弄懂了每一個模組的用途。我們為了進一步瞭解這個軟體怎麼程式設計,還上網看了好幾個別人用這個軟體程式設計的視訊。漸漸的瞭解了這個軟體的使用方法,做了幾個小程式,並儲存了起來。

五年級時我報了一個程式設計課。我和安佑經常看別人做出來的程式和效果,並略帶模仿的做成新的作品。但這些作品都比較簡單和粗糙,不怎麼樣。

經過一年的練習和學習,我們終於能做出一些小遊戲了。比如走迷宮、打飛機、畫畫小程式等。並且我們只要有思路,就可以把小遊戲做出來了。我們感到很開心。

可是有些時候,思路會出錯。就比如說畫畫小程式。一開始,我先讓畫筆的中心變到了筆尖上,又讓畫筆移到了滑鼠指標位置。並且做了一個“判斷”:如果滑鼠下移就落筆,否則就抬筆。我覺得如果畫下去去不掉不太好,就做了一個清空的按鈕——當角色被點選時就清空。接下來,我為了能讓畫筆變色,先畫了一個調色盤。又在畫筆的腳本里做了很多判斷。比如:如果畫筆碰到了紅色,且滑鼠下移,就把畫筆顏色調成紅色。並把這條程式碼複製下來,把紅色調成其他顏色再接上去,放進重複執行裡。正當我以為已經完成時,卻發現了一個漏洞——畫多了,顏色就會混亂。於是我想了一會兒,在判斷裡又加進了“並且碰到調色盤”和“並且黑色碰到紅色”等邏輯運算,終於補好了漏洞。

程式設計就像一條路,讓我一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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