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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王子與貧兒》有感5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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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麼一本書,讓我明白了舊社會的慘敗,也讓我明白了要珍惜當下。

讀《王子與貧兒》有感500字

《王子與貧兒》是美國作家馬克。吐温所寫。這本書主要講的是:湯姆,一個貧兒,愛德華,一個王子。一個偶然的機會,他們兩個互換了衣服,因為他們長得幾乎一模一樣,而因此雙方互換了身份,過上了不一樣的生活。本書的思路不同,讓我讀起來既覺得有味,又能感受到了舊社會的“慘敗”。

其中,我最喜歡的人是國王愛德華衷心的侍從——亨頓。亨頓是在王子變成貧兒時與王子相遇的,當時,亨頓並不相信愛德華是王子。只是怕他受到傷害,便一直跟着他。亨頓忠心耿耿,他是整個家族的繼承者,可卻被外來人“修”給繼承家產與權力。可修還狠毒的將愛德華和亨頓放在大街上示眾,為此,亨頓還為愛德華捱了五十大板。亨頓一聲不吭,簡直就是一塊會説話的”鋼板”。他被打完時還面不改色,讓眾人們心中無比敬佩他。最後,愛德華成功回到王位,將亨頓立為貼身護衞。

這本書用對比的手法變出舊社會的慘敗,平實的語言中不缺乏諷刺。湯姆在當上國王時,生活變得極其富裕,有十個僕人輔佐。相對來説,愛德華就生活的苦不堪言,吃都吃不飽。嚴重的表現出梯質社會。愛德華在經歷了大風大雨的貧窮生活後,慢慢地在改進社會。因為他在平窮時,看到了會的缺點。他也很仁慈,即使孩子們向他指指點點,他也沒有復仇的念頭,反而是想更好的去教育他們。

《王子與貧兒》這本書讓我印象深刻,更讓我明白了要珍惜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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