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四年級

一件小事的啓發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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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記憶中,有許多令我深受啓發的事,有一件事我永遠都忘不掉。

一件小事的啓發

那是二年級的一個夏天,期中考試我考了全班第一,媽媽很高興獎給了我20塊錢,我開心極了,把錢放進書包後出去玩了。等我回來的時候,看見同桌手裏拿着冰激凌,桌上還有一堆零食。我急忙翻了翻書包,發現我的錢不見了,我想;我的錢呢?肯定是同桌拿走了。我生氣的質問他:“你是不是拿我的錢?”同桌納悶的說:“不是啊,這是我自己的錢。”“你還不承認,一定是你。”他被我說的都快哭了,我更加確定就是他拿了我的錢。

從那以後我就沒和他說過一句話,甚至幼稚的和他劃了“三八線”。他對我也很冷漠,我想明明是你拿了我的錢,你還生氣什麼?

幾個星期後,媽媽要幫我洗書包,在書包裏發現了20塊錢,媽媽還誇我是個節儉的好孩子。可我卻很自責,原來他沒有拿我的錢啊,我錯怪了他,我是不是要給他道歉呢?我想了一晚,第二天準備和他道歉。第二天我給他道了歉,他也原諒了我,可我覺得自己實在是做了一件很不光彩的事。

通過這件事,我明白了,做什麼事情都要仔細瞭解事件的真實情況後再做選擇,不能太魯莽,否則會冤枉別人,也給自己沾上洗不掉的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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