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四年級

釣魚的啓示作文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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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晴朗的天氣裏,到了中午,因爲有客人來了,我就和媽媽去買菜了。

釣魚的啓示

到了商店,我們買了好長的時間的東西,出來了以後,我就說:“終於出來了。”我們正回家的時候,我碰着了朋友,就跟媽媽說;“我要和我的朋友玩一會兒。”然後我和我的朋友整玩的樂的時候,我就發現了一個特別白而且還發光的東西,我就覺得是不是好東西,我就不理了,然後,我有想,如果萬一是個值錢的東西呢?我就和我的朋友上去一看,讓我一下驚訝了,在綠油油的草叢裏,沒想到是一個白色手機,看上去很值錢,我就和我的朋友拿去玩了,可是,我想萬一是別人的呢?因爲坐校車的時候,趙佳駿看見書包裏的東西不見了,就非常的着急,像熱鍋上的螞蟻。我就立馬決定要還給手機的主人,我就在陽光的照耀下等待,過了一會兒,手機響了,我就看見有個人正在打電話,肯定是這個,我就把手機給了主人,回家的時候,我就像吃了幸福藥似的,我就高高興興的回家了。

到了家裏,我就和家人們快快樂樂的吃起了飯,我把手機這件事兒告訴了媽媽,媽媽就直誇我好。從這件事中,我就懂得了個道理:撿到東西一定要物歸原主,不等自己隱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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