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三年級

十元錢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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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八歲那年立下了一個決心:一定要靠自己爭取零花錢,不能再向父母白拿錢了,可我還未成年,不能出去打工。於是媽媽對我說幫她幹一些家務活,就給予我應有的酬勞,我靈機一動,便不假思索地答應了。

十元錢

媽媽要出去上班了,囑咐我把樓上的地板擦乾淨,水就在樓梯口。我的第一項任務開始了,爲了能擦乾淨點我決定親手用抹布擦,我不緊不慢地將抹布放進水桶裏浸溼,然後擰乾,認真仔細的擦了起來。突然,我發現自己就像一隻勤勞的小蜜蜂,擦完了這個房間就直奔那個房間。大約過了十幾分鍾,我感到腰很疼,想放棄,但畢竟是我的第一項任務,我不得不咬緊牙,繼續擦。快一小時了吧,我終於完成了我的第一項任務,但我卻一點也高興不起來,似乎脊樑骨快斷了。不過看到這麼大的房子被我收拾地乾乾淨淨,心裏也感到一絲欣慰。

臨近中午,媽媽回家了,我向她彙報了的勞動,並說我擦地板有多麼的辛苦,手凍紅,腰扭傷,頭擦暈……就是爲了能多得一些勞務費,可媽媽並沒有憐惜我的意思,反而說:“這麼快就累了,你媽媽當年懷你的時候還在上班呢!於是我理直氣壯的說:“年代不同了嘛!”媽媽檢查了一下底板,順手給了我一張10元,我看着這十元驚呆了,叫住媽媽說:“纔給這麼點錢,買傷膏都不夠,我豈不是白乾了。”“傷膏我幫你買。”媽媽說道,我極不樂意地回到了房間。約定和媽媽冷戰,媽媽像是看出我的意思來了,晚上找我談了談,進過一番教導後,我認識到了錯誤,這張十元我將它放在衣櫃裏從未用過。

父母把我養這麼大了,我沒給贍養費,反而做點力所能及的事就要向父母討錢,給了有嫌不夠,真後悔當初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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