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六年級

瞧,吾這人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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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吾母雖生吾爲一千金,卻無淑女模樣。小時糊塗淘氣,另母頭疼不已。時至今日,全無改變。照還是那個猴樣。不過“人無全才,人人有才”,我也有過人之處。不信?且聽我慢慢道來。

瞧,吾這人作文700字

吾從小好動,唯愛琴“笛”書畫。在我苦苦哀求下,母終許我先學笛學畫。吾也爭氣,一股兒氣畫畫學了五年有餘,但恐學習無時,就棄了學畫。但功底還在,偶爾還可爭獎一二。竹笛我可是堅持學至今朝,論技術,雖不是師傅的最優學徒,但也可謂高湛了。有時與人競技幾下,還能略勝一二。果六年真功夫,不是蓋的也。但我母卻每日聒噪:“作業完了未?笛練了未?琴練了未?都未做還玩甚!”逼得我只得繳械投降,乖乖領命。哦!怪我糊塗。忘了說,我最近正學鋼琴,但才至今不足兩年。爲了以後能考上藝術學校,也只得慢慢習來。幸吾有音樂功底,習得快,今暑假要考五級哩,喜得我樂了一宿。

吾書也好哩。想當年,我寫文一篇又一篇,得獎也不少。且說今年,寫書(專指作文,不指寫字)參加比賽,竟得江蘇省頭獎!當時我不信,但後知是真,樂得我半夜還笑醒幾回哩!你說說,我文也不差吧!

瞧,我這個人也,就會說自己好話兒,現得搬舊事兒了。因我有些害臊,便只說一個罷了,有望理解。

一次,吾去參一妹妹的生日,爲防止與母走丟,帶了一手機。大家吃喝玩樂,好不熱鬧!我也是太過興奮,席間把手機放在桌上,就與同齡孩兒玩去也。誰知母突問我手機何在,我一摸口袋,才知大事不妙,立馬回頭去取。幸虧發現得早,若要再遲些,早被人“撩”走了也!等取完歸來,也免不得兩遍“金箍兒咒”,弄得我心煩意亂,卻也無力反駁,只好陪個笑,唱個喏,便去也。

瞧!吾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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