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六年級

那一縷執念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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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那天小記者培訓,李老師問:你爲什麼要當記者?我當初爲什麼要選擇當記者呢?李老師說,記者,首先要有社會責任感,要捍衛普通百姓的知情權,要爲民服務。聽完這些,我想,我當初的初衷並不是選擇了小記者。我只是單純的喜歡寫作而已。從小到大,見過很多事情,有好的,也有不好的。一些在別人看來微不足道或稀鬆平常的事情在我這裏就可能會給我留下一個很深刻的印象。

那一縷執念

把我看到的東西用筆記錄下來,用小說的形式傳給別人。像魯迅的《朝花夕拾》那樣,記載着我這一生看到的事情。這是我很久以前就有的想法。是我心底的,執念。

動動自己的手,把留在我心底那些碎片撿出來,留下來,呈現給別人。閒來無事的時候,翻一翻我留下的東西,然後可以笑着說:“這些是我當年的足跡。”

這是我的初衷,我最初的想法。我想,我不是選擇了記者,而是選擇了寫作。但我不會放棄,我喜歡的寫作,我最初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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