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六年級

我喜歡這本書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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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滿懷期待地走進媽媽給我報的讀書班,今天老師讓我們讀的是瑞典作家塞爾瑪·拉格洛夫寫的《騎鵝旅行記》。我早就讀過這本書,它是我最喜歡的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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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的主人公——尼爾斯不愛學習,一看到書本就會犯困;不愛牧鵝放鴨,經常捉弄家裏飼養的小動物,以至於家禽看到他就會咬他。和他同住在一個小村莊裏的還有一羣小妖精。有一天,尼爾斯戲弄了一隻小妖精,小妖精把他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還沒等他弄明自是怎麼回事,他就已經騎在家鵝馬丁的脖子上,和一羣野鵝飛上了天空。馬丁決定和野鵝飛往他嚮往己久的拉普蘭。途中,尼爾斯發揮人的聰明機智,同狡猾的狐狸做鬥爭;還和野鵝羣一起主持正義,扶危濟困,不畏艱險智取烏鴉山的盜賊……這些經歷,讓尼爾斯結交了許多好朋友,也使他從一個頑皮搗蛋的孩子變成了一名有具有正義感、勇敢善良的小英雄。故事的最後,尼爾斯變回原形,回到父母身邊,從此變成一名熱愛學習、善良懂事的好學生。

老師問:“你喜歡尼爾斯的什麼特點?”我回答道:“他從前愛調皮搗蛋,後來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懺悔,這點很值得我學習。”曾經,我也是一個和尼爾斯一樣調皮搗蛋的孩子,看完了這本書,我決定改變自己。

我正津津有味地讀着,老師突然讓我們放下書。“該作品不僅給讀者講述了一個頑童騎鵝旅行的故事,還告訴讀者相關地理概況、風土人情以及歷史知識等。”我正聽得津津有味,突然下課鈴響了,打破了教室裏久違的寧靜,老師無奈地攤了攤雙手說道:“這節課先上到這裏吧,下節課繼續!”

我無奈地嘆了口氣,背上書包,擺好凳子,離開了教室。我喜歡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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