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初一

音樂的魅力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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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音樂,愛得瘋狂!

音樂的魅力

每天早上,醒來會哼上一兩句,走在路上也會哼一兩句。只要有我在的地方,就會有音樂。

我每天都會聽音樂,不管是搖滾的,經典的,復古的,流行的——只要是音樂,我就會聽。

在學校,同學們很喜歡我唱歌,雖然唱得不咋地,不過還是很不錯的了。

在我生氣的時候,聽首《差不多,先生》,便把我逗得哈哈大笑。

在我憂愁的時候,聽首《有何不可》,便會讓我豁然開朗。

在我高興的時候,聽首《千方百計》,便讓我懂得生活中有形形色色的人。

在我傷心的時候,聽首《窮開心》,便讓我立刻擁有好心情。

在我孤獨的時候,許嵩的那首《河山大好》,讓我知道,要出去走走,不要老窩在家裏。

自從我家來了個新成員,我更愛音樂了。去年,我家添置了VCD之後,每天中午放學回家,我會用自己那普通的聲音唱出一首首好歌。每當這個時候,媽媽總會說“別人唱歌要錢,你唱歌要命!唱那麼大聲,耳朵都被你震聾了!”我不高興地把聲音調小了,媽媽看見我這表情,說道“你看看人家倪鷺多文靜,人家在學校還是三好呢!哪會像你這樣‘瘋瘋癲癲’的?!唱歌不是不好,也要有分寸啊!耳朵都被你震聾了!”

我愛唱歌,甚至達到“廢寢忘食”的地步,從星期六的下午開始,我一個人戴着耳機,在音樂的世界裏陶醉,任何事物都打擾不了我。

音樂啊,音樂,或許,我們生來就有這不解之緣吧!

有一次,遠方的表姐,給我帶來了許嵩的專輯回來,我樂地一蹦三尺高。我立刻把它放進了VCD,戴起耳機,細細欣賞。媽媽說:“你這孩子,收了姐姐東西,還不說聲謝謝。”姐姐很大方道“沒關係,女孩子心中只有音樂,除了音樂還是音樂”,我一直聽一直聽,連媽媽叫我吃飯我都沒聽見。媽媽上來取下我的耳機,對我說“你吃不吃飯?不吃就拉倒。”我醒來還想再聽的,可是已經七點多了,只好戀戀不捨的關掉。

我之所以這麼愛音樂,是因爲許嵩的存在,我剛開始接觸音樂的時候,我就認識他了,他是那些歌手中我最喜歡的一位。他的歌與衆不同,永遠有他自己的味道。別人怎麼模仿都不像,他的聲音與衆不同,輕飄飄的,很自然,聽着很舒服。

如果有時間玩電腦的話,我總是第一時間打開我的QQ音樂,看看誰出了新的專輯,發了新唱片,這些音樂是我想要知道的,我最關注的是許嵩,希望他能夠給我們帶來更好的視聽享受。

我愛音樂,因爲它會帶給我快樂。

如果說生活是白紙的話,那麼音樂就是色彩,讓你的生活多姿多彩。

明天的路很遙遠,前方是未知數,但音樂會一直陪我走到永遠!

我愛音樂,愛得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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