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初一

又見春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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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日。赤道上,立竿無影,是春分。

又見春分

一夜之間,玄鳥歸來,驚雷陣陣。

也對。幾日來,常有羣鳥繞着中山樓旋轉。那些大鳥,拖着長長的尾翼,劃過雲朵,越過山巒。

溫州山多。驚蟄後,滿山遍是綠色,街中綠化帶裏,木筆花,也打開了瓣。它總是向着太陽。它知道嗎?春天來了。

我反應遲鈍,春天於我,也不過就是一個“warm”。真正感覺到時,其實已是芒種之後了。在過去,我丟失了12個春天了。真羨慕錦繡路上的木筆花。它總是在春分的時光裏開放,也總能在春天留下了些什麼。

我留下了一支風箏

學校旁,常有人放風箏。風箏顏色豔麗,大紫大紅的,總說紅色與綠色相斥,極端暖色與極端冷色水火不容。可爲什麼風箏的濃豔與青山的新淡相襯就那麼美呢?春天的色彩,真是人類無法明白的。

我喜歡放風箏,風箏也爲春分代言。古時,風箏是用來祈願的。在風箏上寫下期望,住在天上的神靈會看到。也是,風箏飛得那麼高,能看到古時人看不見的地方。

風箏與我,只有一線之隔。那根冒出了絲兒的細線,聯繫了我與風箏。最愛邊跑邊放風箏(雖然這是錯誤的方法),我享受着逆風的觸感。手上,線上,風箏上都有一種向後的力量,它支撐着我的胳膊。感覺一衝破這股風,人就會摔倒。也怪不得大家都在春分放風箏,意味着一切寒冷也要被溫暖衝破。

風箏在輕輕地飛翔時,春分也跟着悄然來臨。春分日,請將春天放在心裏。

花信風。山茶如火,木筆如玉,瑞香如霞。春分日,最是一年春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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