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初三

讓我許個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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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一個很宿命的人,但是能做她的女兒,我想是與她有緣的。

讓我許個願

其實,上中學的時候,我一直不喜歡她。那年,她三十七了,在一所學校當老師,卻不大會做家長。她對我要求嚴格,卻從沒有試圖瞭解過我。

我從學校到家,要經過兩條馬路,一家電影院,大概需要二十分鐘。於是每天下課,我如果超過了這個時間回家,必定受到她的盤問。

在那樣晴美的天氣裏,一路里因爲見到陽光而溫婉的心也因此被破壞掉了,那一刻,我會感覺自己是籠中一隻鳥,儘管過着衣食無憂的生活,卻失去了最寶貴的自由。

但是,在這樣循規蹈矩的家庭內,我能怎樣呢?在她面前我是孩子,永遠無法做到與她平等對話,她是那樣輕視我的存在,是她的女兒,我沒有理由,沒有資格說不。

也許她做的一切都是爲了我,我卻從未領過她的情,直到中考的時候。

有時候,長大不過一夜之間。

中考第一場,我從考場出來,在門口看見她,手拿冰淇淋,見我出來,她遞給了我,問:“考得怎樣?”“可以吧!”

其實,我考得不怎麼好,作文是寫一位親人,我選擇了寫她,卻不知該如何落筆,因爲太熟悉,因爲太愛她,因爲太恨她,在文章結尾,寫了一句話:如果有一天讓我選擇獲得,我會希望老天賜她永生。她的存在,就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

我沒有告訴她,我寫過這樣的話。因爲怕她流淚,因爲她早已習慣了我對她的不滿。

高中了,我在校寄宿,偶爾回家,家內一切照舊,我的屋內,所有的東西都曾動過,桌上一塵不染,牀下那雙繡着罌粟花的睡拖,也是乾淨的。只是,陽臺上,給花澆水的她有點老了……

我知道,這輩子永遠無法還清她傾注給我的愛。所有的女兒都這樣。

我只能望着中秋明月悄悄的許個願:如果有來世,讓我做她的媽媽,我會像她愛我一樣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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